供电所年终总结

时间:2023-06-18 15:03:44
供电所年终总结汇编7篇

供电所年终总结汇编7篇

总结是指对某一阶段的工作、学习或思想中的经验或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做出带有规律性结论的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我们总结以往思想,发扬成绩,让我们一起认真地写一份总结吧。但是总结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供电所年终总结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供电所年终总结 篇1

20xx年,我所在公司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机关各部门的大力帮助下,以公司提出的“团结、诚信、高效、创新”的企业精神为核心,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创一流”为动力,以抓用电管理为重点,多经营收入为保证,通过全所员工的辛苦努力,安全稳定、顺利、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指标。现将我所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向各级领导简要汇报如下:

一、经济效益完成情况

1、供电量完成12153.8258万kwh,超年控计划1153万kwh,与去年同期增加18.29%。

2、售电量完成9011.5826万kwh,超年控计划1011.5826万kwh,与去年同期上升26%。

3、线损率:低压综合线损率为9.38%,与年控计划9.70%,下降0.32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的10.6%,下降了1.22个百分点,单台线损达标率85%,与年控计划60%,上升31.25%,与去年同期55%上升40个百分点。

4、售电均价:综合售电均价为0.6801/千瓦时。

……此处隐藏15708个字……再遇到损害我公司利益的窃电者就可以根据法律法规来追究其法律责任了,维护我公司的利益。

(二)客户拖欠电费

我们供电企业按照传统的供用电及电费结算模式是先用电后交钱,这就决定了供电企业在经营中必然要面临的经营风险——电力客户拖欠电费。客户拖欠电费不光是基层供电所最棘手的问题也是整个供电企业最棘手的问题。这样我们供电企业如何维权就是至关重要的问题了。

根据规定,供电企业在给客户供电之前都要签订供电合同,客户与供电企业建立供电关系后,享有用电的权利,应承担交纳电费的义务。《电力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明确规定:“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记录,按时交纳电费。”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因为我们是农电,客户距离营业厅较远,交费不方便,再加上有些客户交费意识淡薄,不履行交费义务,造成很多农民合同工给一些客户先行垫付电费,其工资拿不回家去,之后难以收回垫付电费的后果。希望这次新上的充值卡业务能使这个现象得到缓解,为农民合同工减轻负担。

有时候客户长时间陈欠电费,我们需要依法进行停电时,由于自身法律思想淡薄忽略应前三日至七日将停电通知书送达用户这一法规,冒然停电给客户造成损失,这样很容易使我们停电追费不成,反被客户状告的情况,适得其反。所以我们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正确合法的保护我们的利益。

除在三个月的实习工作中看出以上两个关于电力的法律问题外,在领导的教育和培养下,同事们的关心和帮助下,我感觉自己在工作、学习、思想等各方面都有了很大提高。使我学到了什么是电力生产和电力营销,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虚心学习,经常吸取教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做一名优秀的农电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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