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年终工作总结

时间:2023-01-05 00:17:23
法院年终工作总结五篇

法院年终工作总结五篇

总结是指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个人在自身的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肯定成绩,得到经验,找出差距,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可以给我们下一阶段的学习和工作生活做指导,不妨坐下来好好写写总结吧。那么总结应该包括什么内容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法院年终工作总结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院年终工作总结 篇1

最怕的是不懂预防或不去预防。

一个驾驶员在开车中知道预防,并积极将预防措施做到位,这样开车比较让人放心。

预防工作做得不怎么好的话,即使持有全国通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驾驶证,还不能算是一个令人满意的驾驶员。

驾驶员最好有这样的思想认识,开车时的主要任务是用心去预防,开车时的主要重点就是用心去预防。

有一些小小的心理测验可以测出、可以告诉我们,有许多人有一种不顾危险,更不知道去预防的性格,有点象成语“掩耳盗铃”所说的那样,有的朋友开车,要注意一下自己的性格特点;许多人夜晚开快车,这里面已没有了预防。

以前我向一个老师傅请教:“怎样开车不出事故?”

那个老师傅回答说:“不出事故是不可能的,事故开得快是抢来的,开得慢是等来的”。

不错,随便怎样开都有可能出事故,开得快,开得慢都有可能会出事故。快的时候危险,车 ……此处隐藏8541个字……位职能的限制,与审判人员相比较,书记员从事的主要是一些繁锁的辅助性工作,对于长期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人员,容易产生厌烦、懈怠情绪。但是,在法院现有的审判管理体制下,每一个法官都是从书记员岗位上成

长起来的,做好书记员工作是做好审判工作的基础。因此,每一位书记员一定要正确认识自身工作的重要性,努力克服书记员工作无所作为的错误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立足实际,积极主动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在书记员工作中有所作为,为以后的成长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要增强配合意识

书记员承担的是审判辅助性工作,必须具备配合意识。

1.书记员与法官之间的配合。在审判工作中,法官始终处于主导地位,书记员负责记录工作并办理与审判有关的辅助性事务,这是由法院管理体制决定的。因此,书记员要有一种甘当“配角”精神,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法官出谋划策,拾遗补缺,相互配合,共同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营造顺畅、协调、高效的工作环境。

2.与法院其他部门的配合。书记员工作内容很广泛,要主动与立案庭、办公室等庭室的联系配合,掌握各部门的运行程序,相互配合才能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3.书记员之间的配合和合作。书记员之间配合非常重要,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大有裨益。

(三)要有责任意识

1.对当事人负责。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要细心收取,及时通知当事人与诉讼有关的权利和事宜,保障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稍有马虎,就可能影响到当事人的利益,甚至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2.对法院负责。书记员是法院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书记员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法院在群众心目中的威信,因此,要本着对人民法院负责的态度做好书记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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